教育局 198546 公告(如下)要求,
因應國小生生用平板案,所有參與學校(其實是全部學校)教師(對像是正式及代理教師)均需參加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A1 及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A2 課程培訓
另外低年級老師也要參與,關於教育部要求低年級小朋友不要使用 3C ,為什麼低年級老師還要參與的疑問也已詢問教育局,教育局答覆是配合生生用平板,全部教師都需要有指導學生使用平板的基本技能,不管班級使用時數多少,教師都需要有相關技能。
111 年度預定舉辦研習場次詳如附件,請老師安排時間參與研習
本計劃是全國性的計劃,已申請調動的老師到其他學校仍需要有相關時數,故建議不管有沒有申請調動的老師都完成上述研習。
教育局公告 198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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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教網中心 | 公告人:張雅綺 link to mailto:yachic@tn.edu.tw?subject=%E6%9C%89%E9%97%9C%E5%85%AC%E5%91%8A%E7%B7%A8%E8%99%9F:198546%E5%95%8F%E9%A1%8C%E8%88%87%E5%BB%BA%E8%AD%B0 |
公告期間:2022/06/10~2022/08/31 | 發佈日:2022/06/10 10:04:04 |
標題:請本市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即生生用平板案)學校之教師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二),詳如說明。 | |
(二) 資訊中心開設之課程,詢問線上研習內容。請洽張家萱小姐,(06)2130669 分機 20 、網店 690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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