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111 年全國美術比賽報名專區:
https://web.arte.gov.tw/nsac/input01_city.aspx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1 年 6 月 17 日藝視字第 1110001829 號函辦理。
二、 111 學年度將視疫情等實際情況,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五、本市比賽將依上開實施要點另訂實施計畫,並另行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王志立先生( 02─23110574 分機 236 )。
「臺南市 111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約於 8 月初會另行公告。
※為預留審查作品、線上登打資料、列印正式報名表並請學生簽名及造冊之時間,
屆時學生活動組之收件截止時間以「臺南市報名截止日期二~三週前」為原則。
ps1: 請務必看清楚各類別的參賽作品規格!
ps2: 報名表請先填妥基本資料,但只要隨作品繳交即可,切勿黏貼於作品上。
(因之後須由系統統一列印包含條碼之正式報名表,才能黏貼在作品上,再由學生於騎縫處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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