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陳淑真 - 人事會計 | 2015-11-03 | 點閱數: 690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104 年 10 月 28 日公保字第 1041060456 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對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事件,既於其晉敘陞遷等服公職權利有重大影響,而得提起行政訴訟,則保訓會歷來所認應依申訴、再申訴程序提起救濟,即不再援用,自 104 年 10 月 7 日起,改依復審程序處理,俾使考績(成)考列丙等之受考人得以提起司法救濟。爰請各機關(構)於受理考績(成)丙等事件之救濟時,勿再依申訴程序處理,改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44 條第 2 項規定,自收到復審書之次日起 20 日內,如不依復審人之請求變更或撤銷原行政處分,應附具答辯書,並將必要之關係文件,併案層送保訓會。
三、另各機關(構)於製發考績(成)通知書時,請注意該通知書之救濟方式教示內容,亦應一併修正。
四、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
近期活動相簿 家庭教育中心 特教資訊網 雲端差勤管理系統操作說明 臺南市雙語及英語資源中心 校園文化電腦線上課程 WIFI無線網路連線方法 數位學習入口網 OFFICE 365師生家用授權 個資保護專區 臺南市成語200競賽題庫 資通安全課程 交通安全 學習扶助科技化評量數位學習平台 學生輔導管教辦法 各式補助.獎學金 教科書選用一覽表 本校課程計畫 校長及教師
公開授課一覽表
十二年國教課綱宣導 新進教師愛校須知 【彈性課程自編教材網】 校園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大橋國小粉絲專頁 大橋幼兒園粉絲專頁 大橋影音 圖書管理系統 COVID-19
Dashboard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資訊教育檢核表
健康促進學校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大橋母語日
親橋(校刊)
環境教育網
防治霸凌專區
性別平等教育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站內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