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吳奇穎
電話:(06)-2130669 分機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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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 wubang186@mail.tainan.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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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大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資字第 111164527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1 份 (1645279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有關公部門禁止採購及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
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智慧發展中心 111 年 12 月 9 日智管字第 1111596586 號函辦理。
二、數位發展部修正「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如附件),要求各公務機關除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外,不得採購及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的產品。
三、本市公務網路一律禁止使用有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疑慮之軟體(如: TikTok 、小紅書),請確實納入資安防火牆設備阻擋,並禁止於所屬公務場域使用資通設備(含公務手機)連線使用
原文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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