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函轉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辦理「中華民國童軍第 12 次全國大露營報名作業要點」,請轉知所屬童軍團踴躍組團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26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20126633 號函續辦。
二、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個人報名(含幼童軍報名):填寫報名表、參加同意書繳交所屬童軍團團長,並由團長彙整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於 113 年 3 月底前向所在地童軍會報名。
(二)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組團報名:彙整各團繳交之報名表及參加人員名冊,以縣市為單位編團向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報名。
三、為鼓勵本市所屬各校童軍團踴躍報名參加,本局依童軍總會報名結果名單(以縣市為單位編團),補助本市參與團中心學校來回部份車資,與人員部分報名費用,說明如下:
(一)童軍補助:預計縣市團 10 團。
1、帶隊老師參加費(每團 4 人):每人 2,000 元。
2、學生參加費(每團預估 36 人):每人 1,000 元。
3、團中心學校來回部份車資一趟 8,000 元,共 2 趟(由團中心學校負責核銷)。
(二)幼童軍補助:預計縣市團 16 團。
1、帶隊老師參加費(每團 4 人):每人 1,000 元。
2、學生參加費(每團預估 36 人):每人 500 元。
3、團中心學校來回部份車資一趟 8,000 元,共 2 趟(由團中心學校負責核銷)。
四、檢附「中華民國童軍第 12 次全國大露營報名作業要點」1 份,活動報名相關事宜請洽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聯絡電話: 02-27401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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