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揚活動日期: 113 年 6 月 1 日(星期六)。
2.第二階段申請期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申請對象: 1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4 月 30 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2)請於 113 年 4 月 23 日前備妥資料(自我檢核表與相關佐證資料影本)繳至學務處體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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