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計劃為「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學習」(Take-Home Student Device ; 以下簡稱 THSD),主要補助一生一平板+連線費用及補助教室一台充電車及一台互動大電視及一部直播設備
其於經常門經費請見計劃畫。
2.有意願申請之老師(不限級任老師)請詳細閱讀計劃畫,並考慮配合本計劃之執行策略,再提出申請。
3.因教育局申請截止日期於 4 月 17 日,若老師有意申請請最慢於 4 月 15 日前填寫完成計劃申請表並洽資訊組長協助送件。
教育局公告 236221
|
公告單位: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
公告人:王雅鈴 link to mailto:irene6996@tn.edu.tw?subject=%E6%9C%89%E9%97%9C%E5%85%AC%E5%91%8A%E7%B7%A8%E8%99%9F:236221%E5%95%8F%E9%A1%8C%E8%88%87%E5%BB%BA%E8%AD%B0 06-2130669#495 ,網電 69190 |
公告期間:2024/04/09~2024/04/14 |
發佈日:2024/04/09 16:31:58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 【附件一】智慧型互動屏幕結合個人化學習載具補助計畫.pdf |
標題:有關 113年教育部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智慧型互動屏幕結合個人化學習載具補助計畫」申請事宜,請查照。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8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3270141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徵件申請說明摘要如下:
(一) 執行期程:自 113/8/1 至 114/12/31 ,經費採分年撥付。
(二) 實施對象:全國公立國民小學 3-5 年級、國民中學 7-8 年級及高級中等學校 1-2 年級班級、公立小學 3-5 年級、國中 7-8 年級、高中 1-2 年級班級為原則,若有其他情形 請申請單位自行於申請書補充說明。
(三) 補助內容:
• 經常門:
1.THSD 電信費:參與師生每人每月 500 元
2. 其他業務費:每班每學期補助 1 萬
• 資本門(僅 113 年經費補助):
1. 智慧型互動屏幕及直播設備:每班 10 萬元
2. 學習載具 (含 MDM) :每師生每臺 1 萬 5 千元
3. 充電車:每班 1 臺 5 萬元
三、本計畫設備採購依據申請學校使用需求,自行選購與決定安裝方式,惟請申請學校應注意下列規範:
(一)智慧型互動屏幕及直播設備:
1. 應採購環保標章產品
2. 內建之所有軟體及使用平台,皆需為非陸資產品
3. 具備中央控管機制,支援遠端更新、硬體使用數據分析及管理;提供數據匯出功能或提供 API 供外部呼叫
(二)學習載具 (含 MDM)、充電車: 內建之所有軟體及使用平台,皆需為非陸資產品
(三) 申請學校須配合於 113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硬體設備採購及驗收
(四) 各校如需現行建置設備之規格、規範做為採購參考,請逕向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洽詢資訊
四、檢附教育部徵件資料乙份,相關申請、審查、核定與工作項目說明請詳閱【附件一】「智慧型互動屏幕結合個人化學習載具補助計畫」。
五、本次徵件限定新申請班級,原 111-112 年 THSD 計畫班級如需擴充,將於後續經費盤點後另行規劃補助。
六、申請學校請將【附件一】計畫中之「申請表」(附件 3 )及「學校經費表」(附件 4)正本郵寄至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臺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236-1 號),王雅鈴老師收;另將紙本文件掃描電子檔, e-mail 至 irene6996@tn.edu.tw 電子郵件信箱。
七、本計畫徵件截止時間為 113 年 4 月 17 日(郵戳為憑)。
八、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王雅鈴老師,市內電話: 06-2130669 分機 495 ,網路電話: 69190 。
瀏覽人數:381
|
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