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周大觀文教基金會 114 年 1 月 23 日( 114 )大觀字第 114012300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助學金相關辦法,請逕洽該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聯繫電話 02-29178770 分機 12 ,或該基金會網站( http://www.ta.org.tw )洽詢。
三、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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