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經濟發展局 114 年 5 月 22 日南市經商字第 1140754329 號函辦理。
二、特定行業場所出入年齡限制規定如下:
(一)電子遊戲場業:
1、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業:禁止未滿 18 歲者進入。
2、普通級電子遊戲場業:禁止未滿 15 歲者於上課時間及夜間 10 時以後進入及滯留。
(二)資訊休閒業(即俗稱網咖):
1、不得容留未滿 15 歲之人:於非假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及每日下午 10 時至翌日上午 8 時進入或留滯。
2、年滿 15 歲未滿 18 歲之人:不得於每日下午 11 時至翌日上午 8 時進入或留滯。
(三)酒家、特種咖啡茶室等涉及色情、暴力足以危害身心健康場所:禁止未滿 18 歲者進入。
三、另有關經營棋牌、麻將、德州撲克等休閒活動行為事業店家,基於該營業場所易涉有賭博之治安疑慮,青少年仍應禁止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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