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遴選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兒少代表事宜,請踴躍推薦符合資格之兒少代表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 114 年 6 月 26 日南市社兒字第 1140908467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本次推選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兒少代表,任期自 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先敘明。
三、轉知相關遴選公告,協助推薦符合資格之兒少代表人選,推薦原則如下:
(一)符合 115 年 12 月 31 日仍未滿 18 歲者。
(二)推薦名單可涵蓋不同身分別,如身心障礙、原住民族、國中(含)以下年齡及不分處境兒少。
(三)推薦人數以不超過 5 人為原則。
四、檢送衛生福利部相關公文推選說明,遴選兒少代表參與中央兒少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 115 年地方政府推選兒少名單填報說明及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設置兒少代表機制常見問題( FAQ )各 1 份。
|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 健康促進學校 |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 大橋母語日 |
| 親橋(校刊) |
| 環境教育網 |
| 防治霸凌專區 |
| 性別平等教育 |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