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0 月 16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40109312 號函辦理。
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之附帶決議略以,各級學校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 2 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應安排至少 1 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社區大學鼓勵每兩學期安排 1 次愛滋講座。
三、旨揭數位課程係疾管署與台灣愛滋病學會合作製作,適用對象包含醫事人員、警察及消防人員、公務人員及一般民眾,疾管署已將課程置於「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以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醫療機構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教育訓練資訊>其他」項下,請於執行前開附帶決議時宣導運用。
四、旨揭數位課程資源網址如附件。
|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 健康促進學校 |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 大橋母語日 |
| 親橋(校刊) |
| 環境教育網 |
| 防治霸凌專區 |
| 性別平等教育 |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