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公告第83379號辦理。
二、惠請 各校轉知並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提出申請,3月14日前由學校寄(送)相關文件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三、計畫及相關表單詳如附件。
四、本案聯絡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健康促進學校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大橋母語日 |
親橋(校刊) |
環境教育網 |
防治霸凌專區 |
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