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21224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瞭解「0206地震」受災戶學生及其家庭所需之相關協助,惠請查填旨揭調查表。
三、 本案調查之「受災戶學生」,指學生因「0206地震」而有下列受災情形之一者(有下列3款情形中之任1款,即需填報):
(一)學生本身因地震而受傷、死亡或失蹤。
(二)學生之父母或監護人(任1人)因地震而受傷、死亡或失蹤。
(三)學生住家因地震而損壞(全倒、半倒或不堪居住)。
四、本案請於本(105)年 3 月 1 日(星期二)中午前依附件格式內容填寫,並將檔案
存在\\2000server\暫存_勿存重要資料\768 生教組。
五、學校代碼 114629,班級若無說明三所述受災戶學生則免依本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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