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南市教家字第 1031247789 號函辦理。
二、惠請 各校轉知並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提出申請, 3 月 17 日前由學校寄(送)相關文件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三、計畫及相關表單詳如附件。
四、本案聯絡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洪小姐 02-23889393 *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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