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為促使市民透過多元方式了解環境議題,爰訂定旨揭計畫,鼓勵市民申請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
二、 實施對象為取得有效護照之個人,且註冊資料之居住縣市登錄為臺南市或服務單位為臺南市轄內機關(構)、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計畫期間為即日起至105年9月30日24時止,獎勵辦法如下所示:
(一)「有效護照獎」:於104年10月1日至計畫截止日間取得有效護照者,即可參加抽獎(頭獎5,000元禮券1名、貳獎2,000元禮券3名、參獎400元禮券25名)。
(二)「呼朋引伴獎」:介紹民眾申請護照,累計介紹人數最高之前三名給予禮券(4,000、3,200、2,000元禮券)。
(三)「個人勤學獎」:自105年1月1日起至計畫截止日間學習總時數最高之前三名給予禮券(2,000、1,000、800元禮券)。
三、 獎勵計畫詳情請至本府環境教育資訊網(http://epb2.tainan.gov.tw/tnepb_edu/default.asp)
最新消息或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訊息公告。
四、轉知教育育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勤
學獎獎勵要點」自 105 年 4 月 28 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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