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內容訊息請參閱計畫(如附件)。
三、參加研習人員請所屬單位惠予公(差)假,假日場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研習需全程參與才核予研習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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