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獎助學對象及條件:(一)符合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之中、低收入戶家庭。(二)凡設籍台南市一年以上,經台南市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及在學學生。
二、獎助學金金額:新台幣壹仟元整。
三、申請條件:(一)、國小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二)操行成績均須在 80 分以上或甲等。(三)體育成績在 75 分以上或乙等。(四)一戶以一名申請為原則,申請獎學金成績合於標準而人數超過時,以成績最優者為優先,倘成績相同時以操行成績為準,再如同分時以抽籤方式定之。(五)已領取政府或學校設立之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會得取消其資格。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二)前學年成績證明書。(三)戶籍謄本一份。(四)中、低收入戶證明。(五) 學校審查意見欄:請導師或承辦人員詳加審核後勾選並簽章。
(六)申請人或二等親直系親屬金融帳號影本。
五、有關申請項目內容及辦法如附件: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健康促進學校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大橋母語日 |
親橋(校刊) |
環境教育網 |
防治霸凌專區 |
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