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目的:此案獎勵及資助家境清寒卻奮發向上、孝敬親
長、品學兼優、力爭上游之學子。
二、補助對象:
(一)成績標準: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
(二)向學標準:無曠課紀錄。
(三)操行標準:80分以上無記過處分。
(四)家境清寒標準:
1.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須檢附區 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須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並簽章證明)。
(五)有特殊孝親事蹟(請師長書面說明)
由學校組成評審委員會,審酌學生實際狀況,確實推薦符合獎助條件之優秀學子。
三、補助名額及金額:
補助名額:本獎助學金每學年辦理申請1次,獎助名額各校2名。
每學年每名獎助學金6,000元。
四、有關申請獎助項目內容如附件: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健康促進學校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大橋母語日 |
親橋(校刊) |
環境教育網 |
防治霸凌專區 |
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