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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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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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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0 月 2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148924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已於本(105 )年 10 月 28 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050148924 號函核定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 1 班次,由進修教師自行付費,教育部不予補助。
三、本局將另行調查各校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薦派教師名冊至國立臺南大學,以作為招生之依據。
四、本案相關開課及招生訊息,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邱美雀小姐,聯絡電話 06-2133111 分機 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