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辦理「2017 總統教育獎初審作業實施計畫」1 份,請踴躍推薦「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初審遴選,詳如說明,若有可推薦學生者,可與輔導室聯繫。
推薦對象及組別:受推薦者應為就讀本市公(私)立國中小,並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學生:
(一)國中組:本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 105 學年度學生。
(二)國小組:本市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學生。
推薦條件:
(一)受推薦人應處於逆境之中,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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