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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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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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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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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310
說明:
- 本市教育局公告編號第100756號諒達。
- 本活動選拔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
- 請貴校鼓勵師生踴躍報名並推薦所屬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請於106年3月10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進行初審。
- 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請詳見本活動實施計畫(含推薦書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