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依據南市教安(一)字第1060176212號函辦理。
2.補助對象:家境清寒亦好學者(品格良好、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
3.補助名額:本市211所國小,本校1名,一年級新生不列入(因無成績單)。
4.補助金額: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
5.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6日止。
6.請款及應檢附資料:105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申請單、領款收據(對外統一收據)。
7.相關表格如附件:
|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 健康促進學校 |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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