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2 月 24 日高市教小字第 1063117580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目的為鼓勵教師透過同儕合作共學模式,自主規劃教學實踐研究相關活動或研習,提升教師視覺藝術教學與學生學習的成效和品質。
三、研習辦理地點及時間如下:
(一)南區(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
1、時間: 106 年 3 月 4 、 5 日(星期六、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
2、地點:高雄市三民區東光國小。
3、課程代碼: 2156891
(二)出席者:各國民中、小學有意願參與教學實踐研究教師。
四、檢附「106 年度教學實踐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研習實施計畫」1 份。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南區聯絡人高雄市東光國小教務處李宗憲主任( 07-3839350 分機 11 ,傳真 07-3839173 )或高雄市政府
教育局國小科王健諭科員( 07-7995678 分機 3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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