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06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0號)演習訂於106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
二、民眾演習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全民防空演練,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二)演習警報發放後,民眾進入防空避難處所,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交通管制作為如下:
1、高鐵及台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實施疏散避難。
2、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實施疏散避難。
3、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
4、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
三、演習期間若不配合管制及勸導無效者,將罰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四、演習中,如遇真實空襲狀況,演習立即停止。
五、請貴校配合於演習期間暫停戶外活動課程,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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