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依據南市教安(一)字第 1060416519 號函辦理。
2.補助對象:本市永康區、柳營區市立高國中小當年度畢業班之學生,以清寒子弟優先,若已申請其他獎學金不得重複。
3.補助名額:每校限額兩名。
4.補助金額:每名新台幣 5,000 元整。
5.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6 年 5 月 24 日止。
6.不論得獎與否,申請文件,概不發還。
7.相關辦法及表格如附件: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健康促進學校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大橋母語日 |
親橋(校刊) |
環境教育網 |
防治霸凌專區 |
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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