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3月2日藝視字第1040000743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
三、收件時間:自民國104年3月1日起收件至104年4月15日截止。(以104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四、收件地址:作品一律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5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五、徵選簡章、相關書表、製作參考範例,請參閱附件或請逕至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查詢下載。
六、本案聯絡人:高麗玲小姐,電話:02-2311057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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