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
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四個月以上,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具有學籍之學生(一年級新生除外),應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請水筆仔勵志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1.單親家庭且經導師認定家境清寒。
2.上學年度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
二、獎學金申請名額:43~60 班, 4 名
三、每名獎學金為新臺幣二千元。
四、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年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在學證明書一份。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五、當年度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相關附件請下載,若有需要申請,請於 10/18(三)將申請表交至資料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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