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附件 1 )。
二、檢附本學年度代表本市參加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團體組暨個人組選手名單 1份(附件 2 )。
三、決賽報名:
(一)依據 106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第八點辦理,於 106 年 12 月 10 日(含)完成報名作業。
(二)決賽報名由承辦學校(文化國小)統一辦理報名及更改異動選手名單作業。
(三)參賽學校與個人之比賽舞碼不得更改。
(四)倘代表本市參加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決賽隊伍欲更改團體組參賽人員姓名或行政人員名單者,請務必於 106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前函復本局辦理,敘明特殊原因,如學生轉學、選手受傷無法上場者請附醫師診斷證明、行政人員離職異動等,由本局函文轉送資料至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完成異動作業,原則上請由候補選手上場比賽。請先傳真公文及資料至本局社會教育科 06-6372147 ,並以電話確認 06-6351762 。
(五)聯絡人:廖秋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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