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各級學校獎勵基準如下:
(1)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各階段獎學金金額如下:
(1)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2)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3)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二)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10,000元,第2名新臺幣8,000元,第3名新臺幣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新臺幣3,000元。
(三)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1)競賽成隊人數二至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5,000元。
(2)競賽成隊人數十一至二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2,500元。
(3)競賽成隊人數二十一至三十人,個人獎學金新臺幣2,000元。
(4)競賽成隊人數三十一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新臺幣1,500元。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健康促進學校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大橋母語日 |
親橋(校刊) |
環境教育網 |
防治霸凌專區 |
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