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
二、重大天然災害是指申請日期請前 3 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認定為基準
三、'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符合資格欲申請者,請於 2/20(三)前告知輔導室資料組林老師 203300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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