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楊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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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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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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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108年3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18754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特訂定旨揭補助要點,受理申期程為108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止,期提升本土語言文化內容產製,以促進語言環境多樣性發展。
三、檢送「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及文化部來函影本各1份,請意者於期限內備妥計畫書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 進行線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