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6 月 2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092698 號函辦理。 二、有關三類人才認培訓訊息亦將後續函發各校,為因應新課綱推動後校長及教師每年需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的質量,請鼓勵校內教師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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