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四個月以上,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具有學籍之學生(一年級新生除外),應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請水筆仔勵志獎學金:
(一)單親家庭且經導師認定家境清寒。
(二)上學年度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
二、本校五名,每名獎學金 2000 元
三、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年成績證明書一份(資料組統一申請)
(三)在學證明書一份(資料組統一申請)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四、 當年度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五、請於 10 月 18 日(五)前將申請書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不可省略)交到資料組
(報名超過五名者,由學校統一審核再通知得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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