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民國 104 年 5 月 14 日公保字第 104000704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各機關學校員工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或旨揭診所實施一般健康檢查,如符合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規定,得檢據申請健康檢查補助。
| 教師週三進修一覽表 |
| 週三進修講師講議 |
| 資訊教育檢核表 |
| 健康促進學校 |
| 本市未成年懷孕服務資訊 |
| 未成年懷孕求助站 |
| 創校30週年紀念特刊 |
| 大橋母語日 |
| 環境教育網 |
| 防治霸凌專區 |
| 性別平等教育 |
| 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
| 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