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辦理時間為假日(星期六),請學校核予帶隊教師公(差)假,並准予帶隊教師及工作人員在不影響課務下,於6個月內補休 1 日 。帶隊教師請於報名表
家長或手足姓名欄位註記 「帶隊老師」字樣,並請於9月9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登錄研習,以利核發研習時數(須全程參與研習,依實核予研習
時數)。
五、檢附實施計畫(含家長報名表)乙份(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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