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公文--
主旨:檢送臺南市 105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一般智能優異、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國小音樂資優、國小美術方案資優暨國小創造力資優方案鑑定簡章各乙份,請公告周知並加強宣導,務必登載於家長聯絡簿,以維學生權益。 說明: 一、本案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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