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90
  • slider image 283
  • slider image 225
:::
公告 教導主任 - 【一般公告】 | 2018-08-01 | 點閱數: 767

臺南市白河區大竹國民小學 107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    依據
一、    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2018/7/25 教育局公告編號 125645 。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1.長期代理教師
(一般教師)    控管(懸)缺    1    2    107/08/30-108/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2.長期代理教師
(資訊教師)    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    1    2    107/08/30-108/07/0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 1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 年 7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2 時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
第 2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 年 8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第 3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7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120.116.116.1/)、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
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資訊 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教師選聘網(http://tsn.moe.edu.tw/)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肆、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 http:// 120.116.116.1/)公告。

第 1 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7 年 7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12 時至 107 年 8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2 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7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第 3 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7 年 8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二、方式及地點: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登錄報名資料。
(二)本校教導主任陳音汝主任。電話: 06-6852508#12 。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2 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報考臺南市 107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成績單(第 1 次報名資格者需繳交)。
(八)報名第一次招考者,報名之紙本資料最遲於 7/31(二)上午 8 時 30 分前送達本校教導處,惟網路報名仍須於 8/1(三)下午 4 時前完成。

四、方式:
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伍、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 107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第 2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次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甄選其他說明如下:

長期代理教師一般類
1.預計擔任高年級級任、科任教師(含自然)或兼任行政業務
2.視學校需求擔任學生團隊指導或管理教師
3.指導學生國語文、科學展覽等各項競賽

長期代理教師資訊類
1.協助網管
2.資訊教育


陸、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 年 8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第 2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第 3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7 年 8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8 時至 8 時 30 分親自至本校辦公室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 一般類
(一) 試教(50%):
    (一)範圍:五年級數學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 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8 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 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資訊類
(一) 試教(50%):
    (一)範圍:五年級資訊課程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資訊教育理念及學校網管建置系統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8 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捌、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    甄選結果公告: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 年 8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7 年 8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各次結果公告當日,以電話通知。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 次招考成績複查    107 年 8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第 2 次招考成績複查    107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第 3 次招考成績複查    107 年 8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 1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8 月 3 日中午 12 時、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
        員時間於 107 年 8 月 7 日中午 12 時、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8 月 9 日中午 12 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
        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
站(http://120.116.116.1)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 6852508#12 、 0920-258-263 陳音汝主任 (教導處)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6852508#12 、 0920-258-263 陳音汝主任(教導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 6852508#12 、 0920-258-263 陳音汝主任(教導處)
 

:::

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

關於大竹

臺南市國中小能源科技教育推動中心

相關網站連結

會員登入

網站佈景


(共 7 個樣板佈景)

回上方浮動按鈕

友善校園反霸凌專區

宣導活動照片

本校霸凌事件處理機制:
申訴霸凌事件
﹡本校反霸凌專線電話:
 06-2959023
﹡臺南市反霸凌專線電話:
 06-3901243
 (含性平、兒少保事件)
﹡教育部反霸凌專線電話:
 0800-200885
 (耳聆聆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