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市府資訊中心反應很多學校傳送電子公文給本局資訊中心時,受文者都對應到市府資訊中心,請各校在傳送電子公文時注意受文者應對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並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名稱後方加註(資訊中心),勿誤對應「臺南市政府資訊中心」。
二、在公文管理系統中受文者對應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後,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名稱後方加註(資訊中心)按確定後,會跳出網頁訊息,請點選網頁資訊上的取消,再按確定完成受文者對應。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56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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