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1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影響學生權益者則請學校自行負責。
二、檢附輔具申請作業流程表、申請注意事項、需求評估表、輔具申請網頁操作方式(如附件一~四),另申請特製輪椅、步行輔具、站立架、特製課桌椅等項則請再填寫詳細評估表(如附件五~九),請學校務必配合完成相關流程,如有缺件不予受理申請。
三、請確實評估學生輔具之需求,以迫切需求為主,屬教材教具不予受理申請;若有疑問請與民治特教資源中心郭嘉慧治療師(06-6337740)或永華特教資源中心林恆立治療師(06-2284785 、 2412734)聯繫。
四、請至臺南市政府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下載」區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