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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主任 - 教師訊息 | 2013-05-03 | 點閱數: 563

教育局公告 35414 號公告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 102 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辦理。

二、參賽對象:

1.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師及學生。

2.以組隊方式參賽,每隊學生以 10 人為上限(含演員、旁白、道具…等),指導老師以 4 人為上限(指導老師需為服務於報名隊伍學校之現任教師,含專任教師、實習教師及社團指導老師;非專任老師須由參賽學校提出服務證明)。

3.主題:請發揮創意,以有趣、好玩的方式將節約能源、永續能源等內容融入劇本的情境設定中(請注意:「環保」、「資源回收」、「吃素」、「省水」等並非本競賽之主題)。

三、競賽流程(本競賽採三階段評選):

1.初審-劇本評選:由本市白河區大竹國民小學辦理徵件報名。請參賽學校於 102 年 5 月 30 前將報名表及劇本,紙本郵寄至臺南市白河區大竹里 3 號,並以 e-mail 將電子檔回傳至hhtgili@tn.edu.tw大竹國小蔡和憲主任收。建議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總長度不超過 12 分鐘為限(請參考下面注意事項)。

2.複審-戲劇影片評選、網路點閱數統計:通過初審成績前 30%之隊伍進入複審,由大竹國小通知進入複審隊伍拍攝戲劇演出之影片,並於 102 年 7 月 9 日(星期二)前將劇本、影片及報名資料以光碟存檔,掛號寄至大竹國小彙整,由大竹國小統一寄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行複審。複審錄取 6 組隊伍進入決審,於 102 年 10 月 4 日(五)前公布進入決審名單。

3.決審-實際演出評選:執行單位將邀請進入決審隊伍於 102 年 11 月 2 日(星期六)「全國能源教育週」公開演出,並公布得獎名單及頒獎。

五、檢附競賽計畫如附件。

教育局公告 35405 號

一、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2 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辦理。

二、參賽對象:臺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2 年 6 月 3 日截止,可親繳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收件地點。

四、競賽獎項:

1.第一名乙位:每位作者嘉獎2 次及每人核給著作分數 0.2 分。

2.第二名乙位:每位作者嘉獎1 次及每人核給著作分數 0.2 分。

3.第三名乙位:每位作者嘉獎1 次及每人核給著作分數 0.1 分。

4.佳作:10 件,每位作者獎狀乙張及每人核給著作分數 0.1 分。

5.備註:本次參賽獲佳作以上獎者,本市將推薦參加全國能源教育創意教案競賽。

五、檢附競賽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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