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6 月 2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30068806 號函辦理。
二、勿以含糖飲料獎勵或慰勞學生: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國小生(2012 年)、國中生(2010 年)及高中生(2011 年),結果顯示禁食血糖過高比率分別為 27.1%、 26.2%及 18.6%;高血壓比率分別為 2.4%、 3.9%及 2.5%;血脂過高比率分別為 18.7%、 12.0%及 13.7%。
(二)攝取含糖飲料易攝取過多熱量,造成過重及肥胖,肥胖兒童有 42-63%的機率變成肥胖成人,肥胖青少年變成肥胖成人的機率更高,達 70-80%,且世界衛生組織指出,肥胖者罹患糖尿病、血脂異常、代謝症候群、高血壓、冠狀動脈心臟病等危險性,為體重正常者 3 倍。
(三)為維護及促進學生健康,勿以含糖飲料獎勵或慰勞學生,另學校供應、販賣及獎勵學生之飲品及點心,應依「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