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為使各機關處理公文有一致遵循標準,自即日起有關公文之期望、目的及稱謂用語,均無須挪抬(空格 )書寫,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南市政府 104 年 4 月 1 日府秘文字第 1040313059 號辦理。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756課程計畫
臺南市國中小能源科技教育推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