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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胡嘉文 - 人事室 | 2021-06-08 | 點閱數: 359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11067)請同仁參考,經費來源及請假程序說明如下:

(1)員工諮商鐘點費,每人每年補助四小時為原則,每小時最高補助新臺幣一 千六百元;所需經費由本府各機關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2)員工諮商輔導完畢後,各專責單位或人員於辦理諮商鐘點費核銷作業時, 應隱匿申請人資料。

(3)員工無故缺席預約之諮商輔導或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該次諮商鐘點費由 其自行負擔。

(4)員工有必要於上班時間至工作地點以外場所接受諮商輔導者,得以公出或 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