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110年6月7日)請同仁參考,經費來源及請假程序說明如下:
(1)員工諮商鐘點費,每人每年補助四小時為原則,每小時最高補助新臺幣一 千六百元;所需經費由本府各機關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2)員工諮商輔導完畢後,各專責單位或人員於辦理諮商鐘點費核銷作業時, 應隱匿申請人資料。
(3)員工無故缺席預約之諮商輔導或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該次諮商鐘點費由 其自行負擔。
(4)員工有必要於上班時間至工作地點以外場所接受諮商輔導者,得以公出或 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