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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胡嘉文 - 人事室 | 2016-07-11 | 點閱數: 827

轉知有關教師曾任國民小學附設自立幼稚園(班)之服務年
資,非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 6 條所稱教職,爰不得為
成就增核退休給與之條件,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