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規宣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人事單位非委員,無法參與表決,負責會議前後事宜,會議中紀錄可以由提案單位提供) 2..法規宣導-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人事單位為當然委員,有參與兼做會議紀錄) 3.以上會議委員皆可自由參加,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參加表決,委員人數為奇數,主席未參與可互推主席。 4.教評會及考核會的提案請各業務行政單位提供提案內容作為會議議程開會資料,提案單有放在共享資料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