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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生教組 | 2017-02-02 | 點閱數: 671

     
主旨:檢送「本市 106 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1 份,請貴校踴躍推薦,相關說明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 月 20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60006584 號函辦理。
二、本案選拔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含本市五專前三年級)、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 5 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初審及決審三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
三、請貴校踴躍推薦所屬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並將相關推薦表件及佐證資料(以長尾夾固定即可)於 106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前送交本市家庭教育中心(73066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 2F ,註明「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本中心完成初審程序後,將公布本市慈孝家庭楷模,並擇優報送教育部進行決審,屆時另行通知進行表揚活動。
四、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