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有關未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得否兼任教育部中北區能源 科技教育區域中心計畫之協同主持人等職務案,請依教育 部函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3 月 2 日臺教國署人字 第 1060014979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