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業務單位於雇用人員時提供身分證影印本供人事單位至校園不適任人員查訊系統查詢
2.若業務單位於簽約雇用後有發生違反法令之行為,請於終止契約後七個工作日函報教育行政主管機關
3.若訂定長期契約可請當事人提供良民證及體檢等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