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刻正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 https://edu.law.moe.gov.tw/),
「草案預告」選項下。如對教育部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 112 年 9 月 4 日前逕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供意見。聯絡窗口如下: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
(二)地址: 41341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 738-4 號
(三)電話:(04)37061535
(四)傳真:(04)23326915
(五)電子郵件: e-p240@mail.k12e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