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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課發組 - 教務處 | 2023-07-24 | 點閱數: 4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7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94564 號函辦理。 二、為實踐開放政府透明、課責、涵容、參與之理念,結合新課綱「涵育公民責任」之課程目標,讓學生具備公民行動的能力。進而廣泛邀請利害關係人,如教師、學生、家長及行政人員,共同參與盤點及研習課程規劃,持續強化開放政府的概念。 三、旨揭培力營相關資訊如下: (一)活動時間: 112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 時至 6 時。 (二)活動地點:集思臺中新烏日會議中心(臺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 26 號)。 (三)報名方式:請登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3.i...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課發組 - 教務處 | 2023-07-24 | 點閱數: 40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2 年 7 月 5 日客會語字第 11267004861 號函辦理。 二、該會訂於 11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六)辦理旨揭認證,刻正受理報名至 112 年 8 月 1 日(星期二)止,為提升公務人員公事客語服務能力, 112 年度完成報名且無缺考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可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報名費,請轉知所屬機關(構),鼓勵同仁踴躍報考。報名費補助申請方式,本府業以 112 年 7 月 14 日府客文字第 1120906337 號函公告,或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方網站( https://web.tainan.gov.tw/hakka )「法令規章─客語能力認證」項下查詢。 三、有關考試簡章、考試報名及獎勵措施等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輔組 - 學務處 | 2023-07-24 | 點閱數: 59
臺南市 112 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46 號)演習,將於 112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 時 30 分至 2 時 30 分實施   演習南部地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同時利用「行動電話簡訊」系統通知防空警報,籲請民眾支持配合,演習期間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全民防空演練,盡量不影響民眾主要作息,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二)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施(應設置標示牌)進行防空疏散避難(軍事單位依其防空計畫實施),或依地形、地物切實掩蔽...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處 | 2023-07-18 | 點閱數: 32
一、旨揭研習業於本局教育公告 220695 號諒達。 二、茲另檢附該研習詳細版課表 1 份供與會者參考。
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處 | 2023-07-18 | 點閱數: 45
說明: 一、本局教育公告編號第 220758 號公告諒達。 二、辦理日期原定 112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因講師身體健康因素,研習更改為 112 年 8 月 17 日(星期四) 辦理。 三、已報名老師該日無法出席可自行取消報名,或致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人取消報名
公告 總務主任 - 總務處 | 2023-07-17 | 點閱數: 26
一、依據「112 年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創新提案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本府及所屬機關、單位、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學校)員工對於市政發展提出創新思維或興革建議,特訂定本計畫。 三、本創新提案由員工經各機關學校提送主管單位,各機關學校應對所屬員工之創新提案進行審查,除有本計畫不受理之情形外,應於期限內擇優函送主管單位彙辦。 四、請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若有創新提案,則參照提案表格式,於本( 112 )年 11 月 30 日前,由各機關(單位)彙整後函送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彙辦。
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處 | 2023-07-17 | 點閱數: 25
說明:  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12年7 月 13 日高師大特教字第 1121005848 號函辦理。 檢附旨揭原函檔案 1 份(如附件),意者可自行報名參加。
公告 課發組 - 教務處 | 2023-07-17 | 點閱數: 27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2 年 7 月 11 日師大進字第 1121019246 號函辦理。 二、 112 年度第 2 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 112 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於 11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六)於全國 16 考區辦理(詳附件)。 三、 19 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 19 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 250 元報名費;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
公告 總務主任 - 總務處 | 2023-07-14 | 點閱數: 56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7 月 6 日府民自字 1120857733 號函及內政部 112 年 6 月 29 日台內民字第 1120223398 號函辦理。 二、有關第 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1 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明( 113 )年 1 月 13 日同日舉行投票,預料政治獻金捐贈及收受情形將日益熱絡。又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從本( 112 )年 4 月 1 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則從本年 5 月 20 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截止日皆為明年 1 月 12 日,合先敘明。 三、依據監察院統計,歷次選舉政治獻金案件主要違法態樣,包括:民眾超額捐贈、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違反規定進行捐贈等情形。 四、為使民眾知... 觀看完整文章